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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為了加速推動都市更新,台北市與新北市頻頻推出新的方案,簡化審查程序、甚至提高獎勵容積,利用各式各樣誘因來解決都更龜速的難題。惟住展雜誌企研室認為,都更推動困難的癥結,自始自終在於「權利變換」問題上;假使無法提高權利變換效率,即使簡化行政流程幫助極為有限。

台北市所提出的促進都更效率新方案,為「都市更新快速通關」及「老屋重建」等措施,前者簡化行政流程,後者贈送20%容積;新北市所提的「簡易都更」方案,同樣是贈送容積提高都更透因。惟新北市所謂的「簡易都更」,其實是合建送容積,壓根不算是都更。

無論為何,雙北市盡力著墨於都更,用心確實可鑑;然而,都更效率緩慢,真如建築業者在媒體上所言,是出在容積送得不夠,抑是行政效率慢嗎?恐怕事實並非如此。

建築業者在媒體上頻頻呼籲官方應給予都更案更多容積獎勵,並提審察效率,才能提高都更速度。但平心而論,近年大台北都更案審查已極有效率,容積也送到上限,為何都更進展依舊有限?

住展企研室指出,這問題出在「台灣的都市更新完全無公益性可言,早已變成一個『逐利的戰場』」;當都更的出發點就是「利益」,建商想要多撈點錢,民眾想多分點坪數,相互爭利,彼此僵持不下,大多數都更案就卡在「權利變換」上動彈不得,相互責怪,成為台灣都更的最大困境。

「權利變換」簡而言之,就是都更單元內所有權人舊有的房地產,能依比例換到新建物的土地與建坪。所謂「人不為己,天誅地滅」,建商與民眾都想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,建商不願讓利、情願自己多賺一點;民眾則要分更多坪數,否則寧願不都更。

試問,在人人逐利的情況下,即使官方贈送再多容積獎勵,而人性貪婪沒有極限,仍然會在「權利變換」上爭執,事情始終不會有解決的一天。

「都市更新條例」總則第一條開宗明義說,立法主旨在「復甦都市機能,改善居住環境,增進公共利益」,但都更實施至今,公共利益何在?事實上,不只建商與民眾心裡無公共利益,連執政者也付之闕如。

從台北市長郝龍斌喊出「一坪換一坪」政策,加上大台北房價狂飆,民眾把「都更不用花一毛錢的錯覺當成常識」,早就沒有公益性道德存在。後來馬英九總統接受媒體專訪談及都更議題,從頭到尾把都更設定在「促進經濟發展」框架內,絲毫未涉及公益性層面。

也就是說,在台灣從官到商、以至於民,在都更這件事上所看到的只有「錢」,公益性蕩然無存。如是說來,都更卡在「權利變換」,乃是觀念謬誤所造成的果,已難以更替;因此,即使官方簡化程序、送再多容積,恐怕無法治癒病灶根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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